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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杖

【写在前面的废话】【跳过不看也没事】

  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人记得一本叫《美德书》的书,如果真有人看过那我估计都暴露年龄了。现在在这里看《南方公园》同人的姑娘们(默认你们都是姑娘)估计没人知道它。
  知不知道都无所谓啦,这本书其实就是我小时候我爸强行灌给我的鸡汤,不过我小时候看得津津有味的。
  大体来说是这样的,这本书分为几个部分,每部分以一种美德为主题,比如勇气、友情、诚实什么的(这真的不是《数码宝贝》?),每个部分就收录这种主题的文章和故事。
  本篇的主题来自于其中一篇收录在《友谊》中,名为《魔崖》的文章。
  不用去百度了,我百度过,搜出来的全是游戏里的名词- -b
  老实说我觉得《魔崖》并不算鸡汤,里面没有啥经历各种风雨而后见彩虹的成功励志故事,也没有啥以德报德甚至以德报怨的圣母白莲花。《魔崖》里只有一群乡下小屁孩,跟绝大部分小屁孩差不多,他们小时候天天做白日梦不干正经事,光想着爬到一个什么被称作“魔崖”的巨大石头上探险。这些人长大了也无非就是做了镇上的裁缝啊甚至无业游民什么的,顶多就是有一个学习稍微好点然后出了镇子当了个小职员。多年之后他们(其中一部分人)在一点也不浪漫一点也不激情的无趣场景下普普通通地再次相聚,平淡地回忆起小时候讨论着征服巨石的日子……
  就是这样一篇破文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记到了现在,虽然不是每天都会心心念念吃饭睡觉就想到它(毕竟现在能让我吃饭睡觉都心心念念的玩意太多了对不对,男神一大堆,女神一大堆,想看的剧一大堆,想买的东西一大堆,根本就是一周一换不带重样-v-),我只是每隔一段或长或短的时间就会想起《魔崖》,想起里面那些小屁孩,他们具体干过些什么我记不住了,长大之后都是什么去向我也记不住了,只记得导语里面那句话:“朋友之间在年轻时共有的平平常常的梦想和历险……对这种共同度过的时光的记忆,将使友谊跨越以后岁月和距离对我们的阻隔。”
  真是的,每次想到这句话就会觉得很心塞——我明明从小就很宅,左邻右舍的小盆友我都不认识,只知道天天关在家里看我爸扔给我的诸如《美德书》这样的东西(如果那个时候我们能上Facebook,我估计我也能5岁拥有32亿好友……因为我……真的特么太宅了)——所以我至今无法理解为什么会一直记住这篇文章,就好像我也参与过那些小屁孩的历险和梦想,并且也想和他们再次相聚。
  现在我认识了另一群差不多的小屁孩,他们也来自一个鸡不拉屎鸟不生蛋的鬼地方,这个地方即使是所在的州都不是特别有名,出了几个货真价实的科学家但是说出来大部分普通人也并不认识,然而这些都不妨碍他们跟全世界的小屁孩一样有困难也要玩耍,没有困难制造困难也要玩耍。
  现在我要说的,就是一个关于这群小屁孩的“魔崖”,啊不,“魔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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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杖】【跳过不看也没事】【喂

       一上来就是这么蠢的标题我真的行不行啊?
  Kyle视角。
  全文友情向(除了提到Stan会和Wendy在一起)。
  角色死亡注意。
  故事平淡情节无聊,大量脑补的毫无用处的风景描写。
  改编自威拉·卡瑟《魔崖》(你根本就是照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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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落的时候,我们铲走岸边一小块地的雪,费了好大劲生起了一堆火。今日的太阳余晖尚未散尽,我们的火苗和夕阳融为了一体,这使得它似乎达不到我们所需要的取暖的效果,然而正因为这橙色的光弥漫在整片土地上,此刻的篝火才显得更加柔和而亲切。等到入夜,等到星光从日光中挣扎而出,柔和的亮光就会变得张牙舞爪,让围着它的每个孩子都如痴如狂。我们离小池塘的水域只有数米之隔,多亏斯塔克池塘只是个池塘,如果它是条什么河,比如科罗拉多河,那我们还得提防着上游的冰雪融化使它突然暴涨好几米。池塘对岸就能看到害得各种河流泛滥的雪山,它们看上去非常近,不过我们从来没有去过,也没想过要去。懂地理的大人会说,那里其实非常,非常远。在这些遥远的雪山的凝视下,以及岸边稀疏针叶树木的围绕中,我们惬意地躺在篝火旁边,等待池塘里映出群星的投影。
  
  在这样寒冷然而又不够冷的日子,那些无聊的情侣和嬉皮士会嫌弃小池塘不够温暖浪漫有趣,于是离开了它,而又因为水面尚未封冻,大人们也不会来这里凿冰捕鱼,于是每到此时,南方公园的男孩子们便毫无争议地占有了它。话虽这么说,我们还是固执地认为,无论何种季节,斯塔克池塘都应该是男孩子们的固有领地。在夏天,池塘边的树丛甚至会茂密到遮挡住远处的雪山,泥土上因为没有雪,所以即使是很多人一起跑过都不会看起来很脏,只是它们经常弄脏鞋。到了独立日我们会在这里放烟火,用火药驱走情侣和流浪汉。而在最冷的时候,我们会滑着雪橇在每一个钓洞旁边呼啸而过,有时候还会压碎冰面掉进水里,一边抖得像拖拉机,一边还要接受同伴的嘲笑和大人们无休止的说教。
  就是在这个池塘边,在四年级时的冬天,我们燃起了营火。对那个时候的我们来说,每天的斯塔克池塘都是一个新的世界,就算它在一年中大部分时候都如我上面所描述那般,并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变化,死水,树丛,远方的雪山。
  那是我们所有人都在一起的最后一次篝火,我对此记忆犹新,因为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镇子上发生了很多事,我们无暇再聚,之后好不容易重归平静的时候,我又该去丹佛念中学了。一想到要离开我们的斯塔克池塘,要离开这一天就能走完的小镇,去那高楼代替了山脉的平原,那里没有树影婆娑的针叶林,没有令我至今都很惊讶的有趣物种,在那样的土地上是无法撒野的——一想到这些,我竟然会觉得有些酸楚。
  其他很多男孩会选择在家没日没夜地打电动或者是写作业。而我们几个人,噢,其实也会打电动和写作业,只不过通常我们都会在一起干这些事,而在没有什么电动好玩而且大家都不想写作业的时候——这是通常的事,我们就会在池塘边讨论,或者说根本就是拌嘴,除非我们对接下来该做什么来使自己不再无聊这一点达成统一意见。是小池塘让我们从幼儿园就认识至今,直到后来的时间和空间把我们阻隔开来。
  在四年级冬天池塘边的几个男孩子中,有一个是我的邻居马什家的儿子,也是我最好的朋友,名叫斯坦。他的爸爸是我们这个小地方唯一的科学家,或者说,那个时候的我们以为他就算是科学家了。斯坦和他爸爸一样,有着十分普通的黑色头发和蓝色眼睛,虽然他并不经常把头发露出来,他几乎永远都戴着他那红蓝色毛线帽,如果摘下帽子,他头顶上的一簇头发就会竖直起来,就像开启了一种什么奇怪的天线。斯坦好像总是皱着眉头,甚至愁眉苦脸的,我想这点应该是像她母亲,也许更直接地,来自于他脾气很不好的姐姐。
  肯尼·麦考密克,是我们当中最穷困的一个,父亲是酒鬼,母亲是工人,上有个成不了劳动力的哥哥,下有个幼儿园都没得念的妹妹。他每天把自己的脸缩在明显过大的兜帽里,即使上体育课都是这样,以至于说话都难以听清。除了借我们的电动或者借我们的玩具之外,他最常干的事就是埋头在一大堆不知从何而来的情色杂志中,一边读一边旁若无人地咯吱直笑。
  列奥波德·巴特斯·斯道奇长着一张圆脸和稀疏到都能数得清的金发,谁看到他脸上的表情都会想笑,他注定是我们几个当中最容易被欺负的那个。不知道为什么,大家很少叫他的名字,反而以中间名呼之,即使是他的父母也是如此。巴特斯的父母经常关他禁闭。有时候我也很奇怪:为何即使如此,巴特斯的身影还是出现在我们大部分的回忆里?巴特斯这个可怜虫其实有一点十分值得大家羡慕,他在好易存竟然有个私人的仓库,里面藏着的东西可以创造一整个世界,但我并不是很清楚他用这个仓库干过什么,那个时候我们对他最常做的事不是欺负就是忽视,所以到最后也没谁羡慕过他的巨大仓库。
  最胖的那个是埃里克·卡特曼,浅褐色的头发微蜷而油腻,说话声音沙哑低沉却莫名其妙地刺耳,如果你没见过他,你会以为是在听一个满腹牢骚的大人说话。我认识的人当中几乎没有人喜欢听他讲话,除了因为听起来沙哑刺耳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他的话通常都充斥着卑鄙无耻的内容,或者说更多情况下,充斥着我们那个年纪根本听不懂的内容。卡特曼没有爸爸,只有一个溺爱他同时也和数不清的男人乱搞的妈妈,她做甜点的速度犹如宇宙飞船。有许多次,大人们告诫我们,不要和卡特曼——我想其中可能还包括了他母亲——混在一起。其实不用他们告诫,对于这样一个我们只愿以姓相称的混蛋,我们通常都是想避开的——直到觉得周围的其他人都太过无聊。因为卡特曼,我们去过很多其他大人小孩根本不可能去的地方,我想这个和卡特曼女士的甜点是我不情愿搬到丹佛的部分原因。
  他们这些人,就是那时最常在池塘边相聚的孩子们。
  
  星星们露脸了,空气越来越凛冽,甚至连我们这些生长于此地的人都觉得有些刺痛鼻腔,我们在火堆旁躺下,用木炭的味道以及篝火的热浪祛除这种刺痛。当我们适应了冷热与明暗的强烈反差,斯坦便开始念叨起天上的星星。
  “北斗七星的哪个部分延长五倍就能找到北极星来着?”
  我顺着他的手指望向天空,可我连北斗七星本身都不认识。斯坦仰着头在半空中比划着,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在指哪儿,最后他的手终于放下,捏起自己的眉头,又开始愁眉苦脸了。他说:“我找到了,但是北极星被雪山挡住了”
  肯尼对星星没有兴趣,他翻过身改成趴在地上的姿势,双手撑着脸,就像他平常看那些情色杂志时一样。“我讨厌看星星,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们被天文馆的投影给弄疯了吗?”他含混不清地揶揄道,“我还被你们俩弄死了。”
  肯尼总是觉得自己死过很多次,我们已经学会无视他的观点。
  “你们知道吗!那些红皮人觉得自己死后就会变成天上的星星,”卡特曼开始嚷嚷,他就躺在肯尼左手边,我和肯尼的中间。“银河里那么多星星,肯定都是肯尼死之后变的!噢——原来你是红皮人,你们家活该穷!”这个胖子经常这样肆无忌惮地取笑别人的经济能力以及民族归属,他同时也是唯一一个相信肯尼经常死的白痴。
  肯尼又改回平躺的姿势,然后头偏向左边含混不清地骂了卡特曼一句。接着便没有人作声了,空气里传来池水轻微的哗哗声,我也不知道死水为什么会有流水声,可能是因为里面的生物,也可能其实就是附近森林里不为人知的小溪流。这块小地方就像是隐藏在缤纷颜料之中的夜光画,关上灯就是另一副模样。白天它小巧迷人,而现在的它在夜色中显得莫名广袤,隐藏着我们应该回避却妄想追逐的力量。
  “我、我想我该回去了,不然会被关禁闭。”巴特斯突然说话了,听上去他正在发抖。
  “怎么可能呢,巴特斯,”卡特曼阴阳怪气地说,“其实你提前一个小时回去也会被禁足的,你他妈知道现在几点吗?”
  “几、几点了?”巴特斯弹了起来,紧张地搓着手。
  “你就不知道自己看一下手机吗你这先天愚型!”
  巴特斯更加紧张了,整个人都开始扭捏起来,支支吾吾地似乎是想说些什么,好不容易他决定开口了,但是他刚发出一个元音,斯坦就用明显不耐烦的语气打断了他。
  “贱胖子,肥屁股,你还记得是谁说我们不需要游戏机和手机就能玩得很好,然后要求我们今天出门不许带电子设备的?”
  “噢,噢,当然是我说的。”卡特曼唱歌一样说道,“这可真是个伟大而正确的决定不是吗?想想我们今天的成就……”
  我不得不插一句:“我们今天除了生了一堆火什么也没干。”
  “闭嘴,犹太佬,你们是不是把挣钱之外的事情都不当回事?”卡特曼又开始对我发表纳粹演说了,“我们今天拥有了真理之杖!”
  “对,除了给一根破木棍取了个名字,以及生了一堆火,我们啥也没干。”斯坦补充道。他弓着腰在卡特曼脚边摸到了那根木头棍子。这个带杈的木棍是前一天卡特曼随手捡的,作为我们玩耍的道具。如同所有男孩子们用来充当游戏道具的垃圾一样,不出二十四个小时,它就被忘得一干二净——如果不是卡特曼非要提起它来作为我们今天一事无成的借口。
  斯坦皱着眉头瞅了瞅木棍,又看了一眼火堆,好像在犹豫要不要把它扔进去贡献一份热量。
  刚刚一直支支吾吾的巴特斯又开了口,这次他的语气斩钉截铁:“但是真理之杖具有强大的力量!”
  每个人,除了卡特曼,都有些不屑地望向巴特斯,他的表情在火光中看上去有些激动过头,甚至变得有些狰狞。巴特斯兴许是把这种围观当作了期待,开始努力思考在刚才那个强有力的开头后面,该续上怎样波澜壮阔的下文才行。但最终他什么也没想出来。
  “没有展现它强大力量的舞台,它就还是个破木棍。”斯坦扯下毛线帽,扔在自己脚边,就跟恨破木棍不成器似地。
  “要体现它的强大力量,首先就需要一群强大的人来争夺它。”卡特曼的声音变得更低沉,这说明他终于开始思考欺负朋友之外的事。
  肯尼又翻过身双手撑着脸,两腿还惬意地上下摇晃,他好像特别喜欢这个姿势。“现在你们已经有了一个叛变的公主。”他说。
  “公主”是肯尼之前在我们的游戏中扮演的角色。他不知道在哪里捡到一顶满是灰的金色假发,当时他毫不犹豫地将假发套在了自己的兜帽外面,并且宣称自己是公主。我们都笑得前仰后合,只有卡特曼非常严肃地说,他的王国确实不能缺少公主,并且这个公主一定是大地上最美貌的少女。接着卡特曼火速跑回家要求他妈妈给他做身国王的行头。
  不久之后我们分别成了凯尔爵士、斯坦爵士、巴特斯爵士。
  所以我提醒大家说:“另外我们还有一大堆爵士。”
  “这实在是太无聊了!”卡特曼突然发出了咆哮,“我们要这么多爵士干嘛?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我竟然给犹太佬加封爵士!”
  “嘿,闭嘴,死胖子。”我真是不知道他和犹太人到底什么仇什么怨。
  “卡尔!”
  “我叫凯尔。”除了“犹太佬”之外,我最烦的可能就是这个发音诡异的“卡尔”。
  卡特曼一如既往地不听我说话,他继续自说自话道:“我现在以……嗯……以库帕堡王国——简称KKK,我刚想出这个名字,这实在是太酷了——国王暨大巫师的名义剥夺你的爵位与封地。”
  反正我并没有爵位与封地,“哦。”我随口应着。
  “从今天开始你就是与真诚、善良、勤劳的人类王国为敌的,为敌的……呃,我想想……为敌的邪恶,丑陋,狡猾的,唔……暗夜精灵之王!”
  “那是啥?”
  “你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和我们人类争夺真理之杖,并且,永远不会成功!”卡特曼十分兴奋,他从斯坦手中抢过木棍,喘着气从地上一跃而起——虽然“一跃而起”这个词并不适合形容他那样体型的人——朝着泛着细碎、冷漠星光的池水挥舞着那根以真理为名的木棍。
  我觉得很好笑,也站起身来,正面朝向这个胖子。“成不成功不是你来决定的。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好,我们来试试看,究竟谁会得到真理之杖!”
  四年级时的我非常痛快地向卡特曼发起了挑战,仿佛是在为无所事事的一天赌气。这就是男孩子们,即使他们知道一切都是虚假的,无谓的,然而只要有一个争夺胜利的借口,就没有一个人会服输。
  “很好,很好!”卡特曼手舞足蹈,“肯尼公主,斯坦爵士,巴特斯爵士。”
  斯坦和巴特斯也站了起来,只有肯尼还保持着那个让他惬意的姿势。
  “你们将会协助我谱出一首壮丽的史诗,人类的无畏抗争将会由后世无数的吟游诗人传唱——对了,我们还得有个吟游诗人是不是?噢,那一定是吉米。”
  吉米是我们的同学,他的腿不方便,但是热爱笑话创作以及登台表演。他十分适合吟游诗人这个角色,只不过我要是他我肯定不愿跟卡特曼。
  斯坦拍了拍衣服上的泥土和雪,用无所谓的语气回答卡特曼的盛情邀请:“卡特曼,你傻吗?我才不跟你一边。”
  卡特曼看上去很惊讶,就好像斯坦刚刚从后面揍了他一下。
  “你是人类,你要服从人类国王的统治!”
  “去你的死胖子,我是浪迹在扎伦大陆的游侠,精灵王收留了我,我为精灵战斗。”
  “唔,扎伦大陆,不错的地名……”胖子摸了摸双下巴沉吟道,“等等,斯坦,你这个叛徒!”
  然而斯坦只是耸耸肩。
  “别忘了还有我。”肯尼说。他故意拔高了音调,不过听起来还是一样含混不清。
  卡特曼转向肯尼,脸上写满了感动。“噢,肯尼,谢谢你,美丽的公主!”
  “我也是个叛徒。”美丽的公主补充说。
  “妈的!”死胖子骂起了脏话。
  巴特斯突然跳到了我们五个人的正中间,他似乎很满意自己强有力的开头有了这样波澜壮阔的下文,他声情并茂地在篝火前面发表起了演讲,就像是在上加里森老师的历史课一样。
  “人类势力内部出现嫌隙,巫师王的得力干将竟然投靠了暗夜精灵,美丽的公主则将自己的真实面貌隐藏在华丽的衣着之后,从不向人透漏。伟大的巫师王现在只剩下了从初始到终结都只忠于他的巴特斯爵士——”
  “你就是个废物,好吗?”卡特曼怒吼着。巴特斯有点被吓着了,他缩到了火光不那么明亮的远处。
  肥胖的巫师王用更夸张的动作挥舞起了真理之杖,他用一开始剥夺我封号时一样愤怒的语气宣布:“现在开始,巴特斯不再是爵士,他是库帕堡王国的圣骑士,向万民传达国王的正义,以及口信!”
  巴特斯喜出望外。
  “这样你的战斗力和装备就可以提升了,不然你实在没什么用。”卡特曼迅速补充道。“但是这样还不够,伟大而贤明的国王是人类未来永恒的指引,但是……但是拯救人类这一重任不能只由国王承担,这样,太缺乏,戏剧性。”
  卡特曼又蹦出一个四年级小孩难以理解的词,但是我们都为这种听上去很深刻的词所折服,以至于忘记他只是懒得演太麻烦的角色这一事实。
  “我们可以有一个救世主,就像耶稣什么的,你知道,由上帝派来……”
  “你个死犹太佬,还有脸说耶稣基督?”卡特曼一边说一边用木棍敲了我一下,我也给了他一拳。人类和精灵的战争从这时候就开始了。“但是你说得对,卡尔。”
  “凯尔。”
  “死犹太佬!行了吧!你说得对!我们得有一个救世主,他会传承和发扬国王的仁慈,展现国王的强大力量,最终将真理之杖握于手中!”
  “你怎么知道救世主不是我们精灵这边的?”
  卡特曼大言不惭:“救世主自然是投身正义的!”
  “你他妈还好意思说自己正义!”我揪住他的领子。这时卡特曼的表情稍微缓和了一点,他的声音又变低沉了。
  “让弥赛亚自己选择,凯尔。”
  巴特斯又跳了出来充当旁白:“人类与精灵的战争一波三折,正义究竟归属何方?救世主将会回应谁的祈祷?真理之杖最后所属何人?其实,我想问,救世主是谁?”
  巴特斯的发问让男孩们都沉默了,我们高高兴兴地演戏到现在,却并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
  沉默很久的肯尼发话了:“要不让克雷格来冒充一下呗,他不是还会从眼睛里发射激光吗?”
  “别说笑话了,肯尼,克雷格那家伙,顶多就是一个六级的贼。”卡特曼说——在这里我要为小学同学克雷格说句公道话,他也许并不能从眼睛里发射激光,但他也不是个六级的贼——“我支持提米。大隐隐于市。”卡特曼继续说。
  “卡特曼,你吃错药啦?”斯坦反驳说。提米是班上的另一个残疾孩子,程度更甚于吉米,他心地非常善良,只是除了自己的名字之外并不会说更多的话。
  “我说大隐隐于市!要不你说一个看看,人、类、游、侠。”卡特曼咬牙切齿地说完最后几个字。
  斯坦不假思索地回答:“我支持温蒂。”
  “女生怎么可能是救世主!”性别歧视也是卡特曼的传统之一,“而且,不许投自己女朋友的票!”
  “我投我弟弟一票,你们知道的,艾克,他割礼都没哭。”我诚恳地说,“而且他是收养的,不是我亲弟弟,我投他绝对没问题。”
  “狗屎,卡尔,你说的话都是狗屎。”
  从理性的角度来说,我刚才的话确实没什么说服力。
  斯坦又捏起了眉头,顺便揉了揉头发,这使得他头顶上那簇天线更加明显了。最后他再次坐回地上:“我们来捋一捋镇子上的男孩儿。克莱德——”
  “克莱德家卖好看的鞋呢,公主应该去买一双,哦,我想起来了,公主太穷买不起。”卡特曼冷嘲热讽,“克莱德既然家里卖鞋,那就让他给我们卖装备好了。下一个。”
  “托肯。”
  “他是个黑人!他只用提供钱就好了!”
  斯坦厌恶地瞥了眼卡特曼,继续说:“特维克。”
  “野人!”
  “凯文。”
  “扎伦大陆不许出现外星人!”
  我解释一下,凯文只是个喜欢看《星际迷航》的普通人类小孩。
  “那哥特党?我没辙了。”斯坦垂头丧气。
  “太棒了!南方公园没有人能比我们更酷!”
  “这游戏还玩不玩了?”我提醒他们。
  “嘿,大伙儿,”巴特斯插话进来,“我妈说我家隔壁搬来一户外地人,他们家也有个四年级小孩,我们把他叫上?”
  “男的?白人?什么信仰?领救济金吗?头发什么颜色?脸上有麻子吗?”
  “我……我怎么知道。”巴特斯低下头,蹭起脚下的泥土。
  如果这孩子是有色人种,或者红头发、犹太人,就算只占其中一点,那他肯定就是我的救世主了,我想,现代纳粹卡特曼绝对不接受这几种人的。
  不过非常戏剧性地——正如卡特曼本人所说——后来我们知道这孩子竟然就是犹太人,而卡特曼竟然没有赶他走,这让同为犹太人的我有些受不了。
  “巴特斯!你现在肩负王国使命,向那个新来的传达我的正义,和口信!”
  “是的,陛下!”
  “库帕堡王国国王暨大巫师埃里克·卡特曼向您致意!我们真诚地邀请您与人类王国站在同一阵营——”
  听到这话我忍不住了:“妈的,卡特曼,说好让他自己挑呢?”
  “他会为我们人类战斗到快大结局的时候再自己挑。”
  “你过来,我要打得你把你妈喊出来给我们送点心为止。”
  “卡尔,别闹,凯尔,让我说完口信——我们真诚地邀请您与人类王国同一阵营,与邪恶的精灵对抗,守护人类的不朽遗产——真理之杖……”
  一整晚,我们畅想着关于真理之杖的情节,不管它能不能实现,合不合逻辑。我们还给从未谋面的新来的小孩编了许多传奇,他一下子是圆桌骑士的后代,一下子又成了瓦尔哈拉的英灵,一下子金发碧眼,一下又变成梳着朋克头的墨西哥人,一下为精灵王效劳,一下又毫无来由地被卡特曼抢走。如果他真的知道我们想出来的这些蹩脚故事,一定会笑到肚子抽筋,或者直接揍卡特曼一顿。这最后一次聚会被怒气冲冲赶来找人的家长们阻止了,他们高声喊叫,差点出手打人,我们只好乖乖地跟着回家。但这并不妨碍大白天里关于真理之杖的故事如期上演。那几天内,南方公园大街小巷都潜伏着我们精灵族人,只是搜集这么多塑料尖耳朵花了我们不少力气,以至于我们不得不找那些热衷于扮演瓦肯人的《星际迷航》影迷借来凑数。许多邻居家门前也莫名其妙地立起了人类王国形象怪异的旗帜,这让不少大人觉得心烦。那个时候,四年级的孩子们觉得自己可以颠覆虚实,创造世界。
  
  那已经是许多许多年前的事了,名叫“真理之杖”的棍子最后也被我们“戏剧性”地扔进了斯塔克池塘,美其名曰将这个引来无数血火纷争的魔物遗弃。列奥波德·巴特斯·斯道奇现在是南方公园市政厅的一个小小公务员,即使斯道奇夫妇不再关他禁闭,他也严格按照自己的时间表出入家门,超出时间表范围的冒险,他是不会去干的。肯尼·麦考密克差不多和他父亲一样成了一个酒鬼,同时也接替了他母亲的蓝领工作,拼命供他妹妹读书,对于他来说,只要有成人杂志,生活就能继续。
  卡特曼在这个偏僻的镇子度过了一生,他的童年波折而充满故事,但少年与青年则了无生趣,乏善可陈——他不到三十岁就过世了,我最后一次见他,是大学毕业回家的时候。那时他和肯尼一起坐在我们的父辈曾经钟爱的酒馆里,肯尼喝醉了,趴在吧台上半梦半醒,完全不理睬一旁喋喋不休的卡特曼。卡特曼确实也不需要人搭理他:我们长大后才知道,他一直有着精神缺陷,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发严重。他现在唯一会做的事情,就是和只有他自己能看见的人们对话、争吵、妥协、再次争吵。我还能从他支离破碎的话中隐约分辨出我的名字,那个发音诡异的“卡尔”,他一定又在骂我是该死的犹太佬。他一边说一边还抖个不停,说不定他除了精神方面还有别的疾病。有那么一小会儿,他似乎认出了我,拍着我的肩说了一大段听不大分明的话,最后他说,扔掉真理之杖,我们不要再为这个打架了。
  我离开小酒馆的时候,就觉得他无法再次走出这个科罗拉多的偏僻山镇了。的确,两三年后我听我妈妈说,他猝死在我们曾经搭过帐篷、建过树屋、安放过真理之杖的后院中。
  斯坦·马什在经历过好几次分合之后,终于娶了四年级时的女友温蒂,结婚之后他们依旧时而恩爱时而争吵,但更多的情况下还是复制了上一代夫妻那种平淡无趣的模式,如同大部分夫妇一样,他们对现状挺满意,并不会想得更远。斯坦在镇上开了一间杂货铺,深受孩子们的喜爱,温蒂在我们念过书的小学教书,大概也深受孩子们的喜爱吧。现在他们有了一个名叫比利的小男孩,几乎就是小时候斯坦的复制品。在我上次回南方公园时,在一个同样寒冷的冬夜,斯坦对好账本,关上杂货铺的门,和我一起步行回家。我们故意绕了一段远路,路过了卡特曼、巴特斯,甚至远在铁路那边的肯尼家的房子,在路上我们重新聊起了小时候的真理之杖以及争夺过这根破木棍的人们的故事,他们有的已经不在,有的也不知去向何方。他也把这个故事讲给儿子听了。直至比利自己都已经念到四年级,斯坦还告诉我,这个男孩现在除了沉睡在斯塔克池塘水底的真理之杖外别无所想。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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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后面的废话】【跳过不看也没事】

  本来以为改(chao)编(xi)是件很容易的事,结果还是费了不少脑筋是闹哪样?我这脑子上限就到此为止了是不是。
  写出这篇诡异文字的初衷是这样的:虽然南方公园的熊孩子们各种奇葩各种极品经历各种波澜壮阔,但如果略去那些作为一个恶搞动画而出现的无厘头、反现实、夸张至极的设定和情节的话,他们也不过就是一群普通小孩(等等,略去之后也就不是南方公园了吧喂)。无非就是比周遭的小孩更容易异想天开,更喜欢瞎折腾而已。想象一下他们各自长大,嘴欠的可能还是挺嘴欠的,小气的可能还是挺小气的,善良的也依旧善良但可能不会像小时候那样单纯或者说盲目,最终,绝大部分人的特质还是会被社会以及更多人来磨平,成了和他们父母一样,可能拥有过故事,但结局还是成为“背景”的角色。
  虽然一开始就知道这文不会多欢乐,但是写着写着自己竟然开始伤感,这尼玛是怎么回事情?真是最受不了到结局却分开的剧情,比如03版的钢炼和Fate樱线normal ending。把贱胖子写死什么的其实我都快哭出来了,我也不想写死他但原文里确实死了个人(原作者:这锅我坚决不背)。不过卡特曼的精神问题是真心的,刚开始他玩精分的时候还会跟加里森一样动嘴巴,后来根本不用动嘴了,并且越发出神入化,我都开始怀疑是不是之后的南方公园其实都是他自己想象出来的……好吧我脑洞太崎岖。也有看到过别的大大写过胖子被送到精神病院去之类的梗,妈的我天生心痛有病的人(你自己就有病好吧)。
  虽然我是一个超厌烦人际交往的废人,但我还是想说一句,请珍惜身边的小伙伴,至少请记得他们。
  PS:脑子里一直在回响《数码宝贝无限地带》的ED《An Endless Tale》,里面最喜欢的歌词是这样的:这篇不会完结的传奇,将你选作了永远的主角,无数的邂逅与别离,如同路标将我们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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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 @Patriosd的评论之后突然想补上这么一段对话:

“爸爸。爸爸!”

“嗯?”

“你说它现在还在小池塘里吗?”

“什么?”

“真理之杖!”

哦,那根棍子啊,应该已经被水泡烂了吧,二十多年了呢。斯坦想。

“在,绝对还在,儿子。现在该睡觉了,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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